【畢業-進修學士班】畢業資格審查表之學分數異常問題
為能如期畢業,請同學詳閱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並檢示應修科目與已修習科目學分數是否滿足畢業條件,
如有下列問題者請向系助理/進修教育組提出,以下是『畢業資格審查(校對)表』常見學分異常之課程,舉例說明如下:
一、體育學分異常之課程:
原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訂定校必修-體育 0學分,學生重修、補修後雖修習體育 1 學分,但視為0學分。
二、國文學分異常之課程:
原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訂定校必修-本國語文 3學分,學生重修、補修後實際修習本國語文 2 學分,【缺少 1學分,必需加選通識人
選類 2 學分課程,完成 3 學分本國語文的重補修】。課程修畢拿到學分後,至華文系辦公室(八甲校區),進行重(補)修抵免作業。
三、系選修/必修學分異常之課程:
原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訂定系必修-微積分 4學分,學生重修、補修後雖修習微積分才 3 學分,請同學自行詢問各系所助理要如何
補足缺少之學分。
※注意:學分不能拆開使用,經抵換後剩餘的學分,不能當通識學分、自由學分或剩餘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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