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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進修學士班】畢業資格審查表之學分數異常問題

為能如期畢業,請同學詳閱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並檢示應修科目與已修習科目學分數是否滿足畢業條件
如有下列問題者請向系助理/進修教育組提出,以下是『畢業資格審查(校對)表常見學分異常之課程,舉例說明如下

體育學分異常之課程
    原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訂定校必修-體育 0學分,學生重修、補修後雖修習體育 1 學分,但視為0學分。

二、國文學分異常之課程
    原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訂定校必修-本國語文 3學分,學生重修、補修後實際修習本國語文 2 學分,缺少 1學分,必需加選通識人
    選類 2 學分課程完成 3 學分本國語文的重補修】。課程修畢拿到學分後,至華文系辦公室(八甲校區),進行重(補)修抵免作業

系選修/必修學分異常之課程
    原入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訂定系必修-微積分 4學分,學生重修、補修後雖修習微積分才 3 學分,請同學自行詢問各系所助理要如何

    補足缺少之學分。

注意:學分不能拆開使用,經抵換後剩餘的學分,不能當通識學分、自由學分或剩餘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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