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學制》應復學學生應注意事項
一、相關日程如下:
1.復學通知於114/1/16(四)前以掛號方式寄出,若尚未收到者,請逕行詳參本網資訊:
2.請於114/2/10(一)前填妥「復學生復學程序單」並辦理復學程序。
3.若擬繼續休學者,請於114/2/10(一)前填妥繼續休學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親送至本組。
※依本校學則62條規定,休學累計以為2年為限(詳細規定請看法規)。
4.若確定不復學者,請於114/2/10(一)前填妥「復學情況確認單」,並依確認單上辦理相關手續。
二、開學日:114/2/17(星期一)
三、註冊、選課、兵役相關辦理時程,詳如附件。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至週四上午8:30至下午4:30電洽本組。
教務處進修教育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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