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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學期開學加退選補繳費【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3/10/3(四)止】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13/10/3()止】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查詢列印繳費單。

 

繳費方式:1.臨櫃繳費(僅限「臺灣銀行」全省各分行)

     2.轉帳繳費(自動提款機(ATM)、網路銀行…等)  

                     (請確認金融卡已開啟轉帳功能,請勿用郵局劃撥方式繳)

 

*若因個人原因發生轉帳錯誤時,視為未選課,不得以此要求補選課及繳費,請同學務必注意:使用ATM轉帳繳款時應確認「ATM交易明細表」上是否轉入正確代碼、帳戶餘額是否已扣除應繳款金額及手續費,交易訊息代碼是否顯示交易成功等字樣,並請保存收據或交易明細表供日後查核用。

 

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九條」: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者,進修教育組將自行退選該科目。

本校「學則第三章選課第十二條」:學生未於本校規定選課期限內完成規定之最低應修學分數選課手續者,得令休學。

 

◎退費者:請務必上校務資訊系統學生入口→學生綜合輔導資料→基本資料→填寫學生"本人"帳戶,以利總務處出納組匯款方式辦理退費,約在12月中旬後 。

 

※有任何疑問請至進修教育組詢問或來電:037-381154

 

教務處進修教育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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