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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表單

 

項目

表單

說明

  修改日期  

1

放棄輔系/雙主修修讀申請書

放棄輔系/雙主修修讀資格,第一學期應於12/31前提出,第二學期應於 5/31前提出

  108.6  

2

學分學程對應科目申請表

  

3

放棄學分學程修讀申請書

擬終止修讀學分學程者,最遲應於公告之畢業離校日前向教務單位申請放棄修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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