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證書】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學制》應屆畢業生申請英文學位證書作業通知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月26日(一)止
二、申請方式:
(一)學士班集體申請:學士班應屆畢業班班代表,於114年4月21日至進修教育組辦公室領取紙本「英文學位證書學生申請單」及申請單,請欲申請者核對英文姓名後於「申請人簽名」欄位簽名,英文姓名如有錯誤,請直接於紙本畫記以正楷修正並簽名。
(二)碩士及其他個別申請:研究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生及延修生,最遲於次一學期開學前至進修教育組個別申請辦理。
三、申請費用:每張100元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之「英文學位證書」將隨「中文學位證書」一併核發,每人僅核發一次。
(二)已申請繳費但未能如期畢業者,於延畢時補發,不須重複繳費。
(三)核發後遺失或書寫英文姓名有誤,不再重新發證,務請確認英文姓名。
(四)如有更改姓名者,請於期末考前攜帶戶籍謄本及身分證至進修教育組辦理。
教務處進修教育組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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