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復學作業

 

作業說明 相關表單

休、退學時間點之界定皆以本校行事曆之週次為準,每學期為18週。當學期中申請休學者,最遲須於期末考試週開始前完成申請手續。欲辦理次學期休學者,須於次學期起始日辦理。

第一學期為 8 月 1 日至次年 1 月 31 日

第二學期為 2 月 1 日至當年 7 月 31 日

進修學制學生辦理休(退)學注意事項

為處理本校學生休學、退學、研究生學期中畢業離校之退費相關事宜,特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訂定離校退費作業要點

國立聯合大學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

【自行辦理休學】應完成休學申請書及各單位核印流程

進修學制休學申請表

【因故辦理繼續休學】應於每學期開學註冊截止日前完成繼續休學申請

進修學制學生辦理繼續休學申請表

【新生】符合本校學則第六條規定者,得於註冊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進修新生辦理保留入學申請書

【新生】因故於入學第一學期辦理休學,應完成休學申請書及各單位核印流程

進修學制新生休退學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

【提前復學申請】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完成,並依程序辦理註冊

提前復學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