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系所】113學年度進修學制學生申請轉系核准編班名單及注意事項
(一)本校113學年度進修學制核准轉系學生,業於113年4月24日轉系所學位學程審查會議通過,請參閱附表,並請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依照轉入學系辦理註冊選課。
(二)核准轉系學生請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註冊手續完成時,攜帶學生證至進修教育組更換新的學生證。
(三)核准轉系學生欲學分認列相關規定,於113年5月21日教務會議後更新公告。
(四)經核准轉系所學位學程之學生,如擬轉回原學系班級,應於名單公告後三週內提出申請,經專案簽請所屬學系所主管及教務長核准後,始得回原學系班級肄業,逾時不受理。
教務處進修教育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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