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表單
說明
修改日期
1
放棄輔系/雙主修修讀申請書
放棄輔系/雙主修修讀資格,第一學期應於12/31前提出,第二學期應於 5/31前提出
108.06
2
學分學程對應科目申請表
3
放棄學分學程修讀申請書
擬終止修讀學分學程者,最遲應於公告之畢業離校日前向教務單位申請放棄修讀資格。